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党和人民意志的集中体现。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,将12月4日设立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今天,在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之际,我们迎来第七个国家宪法日。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,大力弘扬宪法精神,市委党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。副校长扈书乘主持活动。校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教职工参加活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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